大骗局系列二丨“E租宝”骗局
大骗局系列二丨“E租宝”骗局
P2P的问题在于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帜,搞着传统社会的老鼠会、民间乱集资乱放高利贷的业务,P2P公司向网民高息揽储、向网民无场景地放高利贷,通过资金池借新债还旧债,形成互联网体系下的庞氏骗局。
而在P2P暴雷的浪潮中,最令人瞠目结舌的莫过于当年风靡全国、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受害投资者遍布全国31个省市的网络平台“E租宝”。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
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
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
可此时,钰诚集团已经清楚无力回天,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高管也做好了潜逃的准备。

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可“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
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E租宝”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用大家都能听懂的话解释就是:
假设我是村里老财主,借给张三5000块钱买了头猪,张三虽然养着猪,但猪的所有权归我,只有张三还完钱,猪才能真正算他的。
然后,我又把这头猪又挂到网上告诉别人:村里老财主有猪,想借8000块钱,1年还清。
我给的利息又高,手里又有猪,就这样手头富裕的你借给我钱了。
然后,我又借给李四10000元买羊,又挂网上借15000块钱。
然后,我也借给王五20000元买牛,又挂网上借30000块钱。
......
就这样,不知不觉我的有了无数的猪羊牛,同时又借了无数的钱。
可别人都不知道,张三、李四、王五都是我的长工,那些猪羊牛的买卖就是我瞎编出来的,你们看到的猪羊牛也是我随便带你们到别人家牧场看的。
不好意思,我就压根没想还钱!

“E租宝”就是这样的套路,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采访时主动坦白,他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他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
甚至他们前前后后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根据当时的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

钰诚集团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而“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绝大部分都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美女总裁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元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元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整个钰诚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而且老板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当“e租宝”的窟窿越滚越大,丁宁心里终于有了一丝的忐忑。
他为了防患于未然,跑去缅北买地、建银行、招兵买马,企图在那里建立自己的王国。他还利用缅北的乱局和法律空白,发展了电信诈骗业务,招募大量中国人偷渡过去,从事网络金融、电商、彩票等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

2016年1月,丁宁在缅北被抓获,并被押解回国。随后,他的情人张敏、副手彭力等也相继落网。
2017年12月,“E租宝”案一审宣判,丁宁等26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不等,并处以巨额罚金和没收财产。
2019年5月,“E租宝”案二审维持原判,丁宁等人的上诉被驳回。至此,“E租宝”案正式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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