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改来了,真正的居者有其屋
新一轮房改来了,真正的居者有其屋
孙中山先生曾提出,“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
革命先驱孙中山曾提出,“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民国时期中国处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不可能实现这一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实行了土改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城市实行公房制度,政府建房子分给职工住。在农村集体出工出材料给农户建房子,当时房子质量不太好,但也做到居者有其屋。
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当今许多人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由于房价不断上涨,许多百姓打一辈子的打工人也买不起房子。想要做到居者有其屋,只有去掉房地产泡沫,价格回归到百姓接受范围内。
这不,国家将推动新一轮的房改来了。
在开始说新一轮的房改之前,先说说我国70年城镇住房制度的变迁:
1949—1977年,单位住房福利制度的形成
这一时期,社会上住房绝大部分为公有房,由有关单位(如城市房产管理局)进行统一分配管理。为巩固社会制度,国家采取了一种几乎完全福利性的住房体制,城镇居民只需支付少量的租房费用,住房分配基本根据家庭结构、收入状况等因素进行,在政府国企与事业单位内部,公职人员基本能够享受所在单位福利性分房。

1978—1988年,城镇福利住房制度改革起步
但是福利分房有很多问题,例如房子不够、太小等。所以78年改革的时候,出了一个文件,应该是小平同志主导的。那之后,开始探索用市场经济的方式,建房子。
78年之后,开始探索企业建房。探索了几年,1980年1月8日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
87年是个关键的转折点。这一年,轰动全国的第一宗土地公开拍卖会在深圳会堂响起“惊天一锤”,中国土地商业化拍卖诞生。商品房时代彻底来临,这一年基本上被称为中国房地产商品化的元年。中国第一拍的地产商,好像叫易锦星吧。
所以严格来说,中国房地产市场化,应该是87年的这一拍开始的。

1988—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全面试点阶段
1988年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国第一个关于房改的法规性文件,即《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国发[1988]11号),将住房福利制度改革正式纳入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规划,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1998年7月3日,中央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此举意味着,在中国沿袭了近50年的福利分房制,正式画上句号!
房地产行业,也是从这一天起,真正进入市场化阶段。
但是,福利分房制度发展最快的20年就是1978-1998这一阶段,无论是建设的福利房的数量和面积,还是国家投入的资金成本,都远远大于78年之前的20年。
现在有很多家庭住的房子就是当时的福利用房。我亲戚家,当时是大学毕业分配到武汉这边的事业单位,在99年很荣幸赶上了福利房的末班车,当时我们去他家的时候羡慕极了,就是楼梯有点难爬。后来听爸妈说本来亲戚家分到的是3楼,他觉得太矮,就跟同事换到了6楼。

1999-至今,住房完全市场化
可以说1999年至今,随着相关政策的实施与商品房产业发展,中国已经逐步完成住房商品化的转轨。中国住房已经从最初的国家福利体系中基本剥离。除了部分政府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外,中国的住房已经完全实现市场化。房价的高低基本由市场需求决定,除适当的调控政策外,政府不会完全左右房价变化。

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效和问题
主要成就——
首先,从全国城镇住房供应量来看,城镇住房已经完全摆脱了绝对短缺的状况。有专家说,从居住角度来看,中国现有的房子可以满足14亿人的居住需求,供应相对充足。
其次,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市场化改革给住宅房地产开发投资注入了巨大活力。住宅房地产的兴起,也带动了其他物业类型房地产的开发投资,使得房地产业整体得到了迅速发展。
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
首先,商品住房的投资属性被过度放大,居住属性被压制。住房商品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住房自身发展的需求。但各种原因下,中国市场化房改过程中的住房商品化,逐步演变成住房金融化,即住房被过度当作投资工具,市场上有大量住房是基于资产投资目的而不是居住用途被购买。
其次,住房供给品种过于单一、供应结构不合理。虽然2007年以来中央政府就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十九大报告也明确强调了住房的多渠道保障和多主体供应,但目前住房供应仍然存在品种单一、结构不合理问题。保障房作为中国住房双轨制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供给仍严重不足,已成为中国房地产发展上的短板。中央多次提出“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与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但实际上保障房供给数量仍不能满足需求。
最后,在住房市场的租售结构方面上,尽管近年来大力提倡租购并举、租购同权,但租赁市场的建设投入和规范性程度仍然严重滞后,难以有效起到分流住房需求的作用。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的出台
基于以上问题,才有这次的新房改,明确了两大目标来解决目前产生的问题: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由于该文件明确提出“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在保障用房方面:明确,保障房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仅支付相应的土地成本。同时,要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等建设筹集保障房。并提出有条件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士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同时,加强在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开发贷和个人住房贷款、税费等方面对保障房的政策支持。
这变相的说明,保障用房不具备流通性,这样就能杜绝炒房客,由于是划拨用地供应土地,那么保障房的价格成本就会比较低,这样保障房的价格相比商品房会低很多。同时由于政策的支持,工薪收入群体会以极低的首付买房,有可能像新加坡那样,3-4年就能买房。这样,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

针对商品房: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说白了,就是坚持住房不炒的政策。主要是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排除是接下来限价等政策松绑的信号,部分待出让地块不再限制土地上限价格,重回价高者得,后续不排除房价会出现一波上涨行情。就是你有钱你就买,反正商品房就是贵,给与高收入人群一定的活跃空间,让他们享受更高的生活品质。

目前新房改的探索
深圳早就开始探索房改的内容了。深圳提出,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两大类。按照这个规划,未来深圳供应的所有住房结构中,商品房占比40%,保障性住房占比60%。
未来有更多的城市进行探索,保障性住房的数量大大提升。如果能完全实施,孙先生的居者有其屋的愿景能完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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