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萍受贿行贿案:一审获刑11年半,警钟长鸣
陈丽萍受贿行贿案:一审获刑11年半,警钟长鸣
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一审获刑11年半

近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受贿、行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陈丽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同时,陈丽萍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这一判决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陈丽萍,曾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其职业生涯曾是一片光明。她曾在铜仁市市中办事处、铜仁市物价局、铜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多个部门担任重要职务,拥有丰富的从政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然而,正是这些权力和资源,成为了她走向腐败深渊的催化剂。

据报道,陈丽萍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公司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0万余元。这些钱款不仅是对她个人廉洁自律底线的严重践踏,更是对党和人民信任的背叛。

除了受贿之外,陈丽萍还涉嫌行贿。为了谋取职务晋升和亲属工作调动等不正当利益,她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高达69.5万元。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官场风气,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陈丽萍的违纪违法行为并非一朝一夕形成。在长期的从政生涯中,她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迷失了方向。她背离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弃守廉洁底线,违规违纪谋取职务利益。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

陈丽萍的落马和判刑,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用权为民、用权为公。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同时,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对于陈丽萍这样的违纪违法官员,我们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通过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总之,陈丽萍的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和自律,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同时,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和完善权力运行体系,确保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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