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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抖音"向"快手"提起侵权诉讼!互联网大佬之间的明争暗斗

摘要反转?抖音向快手提起侵权诉讼!互联网大佬之间的明争暗斗 反转?抖音向快手提起侵权诉讼!互联网大佬之间的明争暗斗 5月12日才刚传出快手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的消息。同月1...

反转?"抖音"向"快手"提起侵权诉讼!互联网大佬之间的明争暗斗

反转?"抖音"向"快手"提起侵权诉讼!互联网大佬之间的明争暗斗

5月12日才刚传出"快手"诉"抖音"侵权,索赔500万的消息。同月14日,"抖音"立马做出了回应,称:"我们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而后"抖音"方还表示,"我们也起诉了快手。"

抖音表示:头条、抖音一贯支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年初,我们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我们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快手"也是因为"抖音"做了类似的事,将其诉上法庭。

海淀法院网发布公告,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所以这是基本操作了?借用别人家的名头,搞自己的小算盘?

其实这些互联网大佬们的明争暗斗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一开始在各自领域发展的时期还算相安无事,不过随着时间发展,大佬们自然不会满足现有的市场,于是便开始互相涉及对方的领域。于是,竞争开始了。而真正开始打响这场战争的,可能要从2018年一篇公众号文章说起。

2018年4月2日,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了一篇《抖音,请放过孩子》,文中引用了用户拍摄的孩子视频,并用上了大量会引起读者恐惧情绪的文字,有声有色地描绘抖音的存在是如何危害着青少年。

只不过呢,该文作者技术活明显不过关,视频上的"秒拍""腾讯视频"的水印还没去掉呢,就咬死是抖音上的视频。总之文章迅速得到了传播,引起了广大关注后,抖音自然不能忍,将作者及平台都告上了法庭。

这事后来以"抖音"获得胜诉而落下了帷幕,不过造成的影响却还是存在,也就是那时候开始,"抖音"及其他短视频平台都开始严格审查涉及小孩子的视频,也推出了应用的青少年模式。

这事之后还没完,因微信开始限制抖音视频直接分享到微信的功能,"抖音""今日头条"创始人在其朋友圈公开指控腾讯公司封杀"抖音",说腾讯搞垄断、搞小动作,还说"微信是最大的谣言集散地"等。

于是就到腾讯大佬不能忍了,先是讲道理:限制分享是为了配合广电总局等部门对短视频的监管整治工作,所以制定了短视频在微信内的展示规范。相关规则一视同仁,涉及的范围既包括"抖音""快手"也包括腾讯自运营的"微视"等短视频。

嘛,反正现在微视的视频是可以直接分享的,所以这话是真是假,咱也不敢说,咋也不敢问。

总之,腾讯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元。

两次交锋之后,腾讯和字节跳动算是达成了某种默契,不再有更多激烈的摩擦,只是不能分享的还是不能分享。

不过,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远没有结束,只是对决选手换了。同年11月,认为"头条新闻"、"新浪财经"、"新浪体育"等微博账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持续发布"情侣为拍抖音 拿3个八万麻将牌买车!遭销售人员围殴"的内容,"抖音短视频"运营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头条新闻"、"新浪财经"等微博账户运营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发布平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

实际上该事件与"抖音短视频"毫无关系,并且警方已就该事件作出澄清:"该事件系一对母子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某车辆经销商展位办理定金退还手续时,因还款方式未达成一致与展位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引起肢体冲突。"

还是同一年,因认为"360搜索"及"好看视频"利用"抖音"商标擅自进行商业推广,"抖音短视频"运营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搜索"运营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好看视频"所有者及运营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500万元。

在 "360搜索"网站及APP中,以"抖音APP"为关键词进行搜索,通过点击搜索结果中的"15秒小视频,精彩生活百态"推广链接,进入的页面在显著位置及每一视频标题中均标注"抖音APP"字样,但点击页面"抖音APP"下方的"立即下载"后,最终下载安装的却为"好看视频"APP。

是的,又是这熟悉的套路。

我们都知道,互联网产品,流量为王。只不过用这种方法获取的流量不仅不讲江湖道义,还涉嫌违法,真的就符合企业利益了?我们的确愿意看到竞争,但竟不是希望比拼低价格(相信我,商家一旦开始比低价,要不是活不久,就是在哪里省成本了),也不是希望看到各位大佬手段尽出的搞死对方,而是希望看到企业能持续提供更高质量和更完善的服务。这才是社会真正所需。

当然,大佬们都是人精,估计看得更远,至少就目前而言,现在的互联网平台都在向良好方向发展,虽然闹出了那么多幺蛾子。(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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