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中的海派文化百宝箱|龙虎人丹(Dragon&Tiger Brand Rendan)
行进中的海派文化百宝箱|龙虎人丹(Dragon&Tiger Brand Rendan)
以前每年夏天,老一辈人的单位里都会发一些防暑降温的劳保用品,龙虎人丹就是其中一样。一个小塑料瓶子里面装着许多一粒粒的小小棕色药丸,有点像盐津枣。小时候嘴馋,我趁父母不注意抓一把塞进嘴里,结果怎么嚼起来都是苦的,哇的一口吐出来。

图一 龙虎人丹
龙虎人丹是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上药集团)的当家产品,主要成分是薄荷脑、冰片、丁香、八角茴香、木香、砂仁、肉桂、胡椒、干姜、儿茶、甘草等,有清暑开窍、辟秽排浊,驱风健胃的功效。
黄楚九与中法大药房
说起“上海中华药业”的创始人黄楚九,我在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美食篇——乐口福(LACOVO)》里有过详细的介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拓展阅读。从下图中也能看出他丰富的商业成就,本文将侧重阐述其对上海药界的贡献及龙虎人丹的发展史。

图二 黄楚九及其产业
黄楚九(1872—1931年),名承乾,号磋玖,浙江余姚人,祖辈行医,少年随父行医,略谙医术。15岁父亲去世,便随母蒋氏迁居来沪,进入清心书院读书,不久辍学。黄楚九从这以后在茶肆酒楼叫卖眼药。其后在南市开设异授堂(又名颐寿堂)药铺,业余时间还遍览有关书籍,研究西药。黄认为服西药治病,疗效显著,经营西药业可获厚利,于是试营西药。
光绪十六年(1890年),黄楚九借得资金3000元,将药铺迁至法租界法大马路(今金陵东路),租店面房,招牌改为中法大药房,经营西药。

图三 中法药房旧址法租界大马路(今金陵东路)
开张不到一年,该店资本积累就达到一万元,药店的营业员增加到七人。为了扩大营业面积,黄楚九把中法大药房从大马路迁到四马路(今福州路)大新街口。这里商店集中,顾客很多,十分热闹。该药房后又迁至公共租界三马路(汉口路),业务更为发达,资金迅速积累。

图四 汉口路湖北路口原址上重新翻造的中法大药房
“翘胡子仁丹”的秘密
“翘胡子仁丹”是日本大阪森下药房生产的一种药,专治头疼脑热,中暑眩晕,从清末就传入了中国市场。到了19世纪末,“翘胡子仁丹”大量倾销中国市场,日商在上海设立中心推销点,并在《申报》上打出广告,上面是一个戴着拿破仑式三角帽的军人,两撇八字胡向上翘着,中国老百姓都叫它“翘胡子仁丹”。大街小巷,到处都有“翘胡子仁丹”的广告和招贴画。

图五 翘胡子仁丹广告及招贴画
据现代学者调查,在日本侵华战争前夕,仁丹广告大量出现,成为后来日军的路标暗记。“仁丹”广告的正中一般会有个带胡子的日本军人,经过破译,原来这胡子深藏秘密:
如果左右胡尖上翘,代表前方道路畅通无阻;如果胡子的左边向下弯曲,代表左道不通,右道通。如果胡子的右边向下弯曲,代表右道不通,左道通。如果八字胡双角下弯,代表此路不通。有些墙体斑驳,没法画图,日本人也有办法,干脆只书写两个大字“仁丹”,其中“仁”字的最上方的一横,就是小胡子的替代品,每一笔横都会有上翘或者下垂的特征。日本间谍就是用这种隐蔽的情报传输方式,给日寇铁蹄指引着行军路线,给抗战初期的中国军队带来很大伤亡。[1]

图六 日本人利用“仁丹”广告传递情报

图七 侵华日军与仁丹广告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上海总商会通电全国,开展抵制日货的反日爱国运动,全国各界商会纷纷响应。日本在中国大量倾销的商品大部分受到了抵制,只有一种大众普及药品——仁丹还在中国处于垄断地位,不沦是城市还是乡村,到处可见仁丹商标的翘胡子头像。当时中国还没有一种可替代仁丹的药品。时任上海中法药房经理的黄楚九忧国忧民,想方设法制造国产的同类药品,创立中国自己的民族品牌,以抵制日本仁丹的倾销[2]。
“龙虎人丹”的诞生
早在一千八百年前的三国时期,当时的蜀国暑夏湿热难耐。大军出川征战,将士多有中暑昏晕和腹痛吐泻。诸葛亮自研处方并调制成散剂,军中患者服之迅速康复。这一方剂后被称作“诸葛行军散”。清宣统三年(1911年),黄楚九按“诸葛行军散”经典验方,结合家传祖方《七十二症方》,自拟了一张处方,以薄荷脑、儿茶、冰片、丁香、砂仁和麝香等为主要原料,在浙江路591号设一个制造工场进行试制,产品取名为人丹。中国“人丹”,与日本“仁丹”谐音而不同字,寓意以人为本之药,其意自胜日本“仁丹’一筹。同年闰六月初一日,龙虎公司正式成立,黄以“龙虎”图案为人丹的商标。龙虎”商标为圆环内左侧一条腾云驾雾的飞龙,右侧一头蓄势待发的猛虎。两个神物彼此凝望,相互比拟,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一幅龙争虎斗、永不服输的蓬勃画面。黄楚九认为“龙是吉祥物”,“虎是兽中王”,取名“龙虎”,意味日后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后来人们即把商标与药品名称连起来统称为“龙虎人丹”。黄楚九呈请民国政府颁照,时因法制不齐备,最后“龙虎”仅由海关挂号备案。

图八 龙虎商标
龙虎公司初设的制药工场设备非常简陋,人丹的生产有拌料、拉线、轧丸、磨光、晒干、进烘箱、上光、打朱砂等过程,都是手工操作,如打光是把丸药装进布袋,由两人对立互相牵拉。每个工人每天仅生产丸药3~4公斤,全厂每天产量最高只有50公斤。每批的生产周期约需半个月。
“龙虎人丹”大战“翘胡子仁丹”
“龙虎”牌人丹问世之初,黄楚九即在当时的《申报》等上海著名报纸上刊登大幅广告,称:“龙虎商标人丹,人人宜服,家家宜备。主效:时疫、痧气、呕吐、水泻、中寒、中暑,此人丹分大包、中包、小包,大包售洋三角,中包售洋一角,小包售洋五分。现先发行中、小两种。凡购中包一包者,奉送样包十二包;购小包一包者,奉送样包六包。如外埠各药房、各洋杂货铺定购批发者,无不格外克己”,总发行所在上海三马路西市龙虎公司。7月26日正式开业的那天,黄楚九又在《申报》上刊登大幅广告,称龙虎人丹是“惟一无二之活宝,旅行不可不备,居家不可不备,急救之大王,济世之宝物”。

图九 龙虎人丹广告
但由于当时日本“仁丹”已在上海市场上有很大的销路,市民对国产“龙虎”牌人丹不甚了解,加之人丹是季节性小商品,龙虎公司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在产量与价格上都难以同日本仁丹竞争。因而刚开始时,“龙虎”牌人丹的市场销售并不理想,每年仅销售一百数十箱。加上黄楚九还有许多经办事务,不久,黄楚九就因资金周转困难,将龙虎公司的商标、产业、成品、半成品等总共作价4万元左右,出盘给中华书局经理、副经理陆费伯鸿和沈定芳,由他俩组织生产。中华书局承盘后,即把“龙虎公司”改名为“中华制药公司”,仍继续生产和销售龙虎人丹。
当时,陆费和沈两人的设想是让制药工业和经营书局同时并进。民国4年8月30日《申报》上刊载的广告称:“今特组织中华制药公司,以20万元为制造人丹厂资本,厂设在沪宁火车站北首三层楼大洋房,日夜加工制造,以期出品日多,藉副欢迎国货,挽回利权之主意。本公司暂不设发行所,由中法药房(上海三马路及各埠)、中华书局(上海抛球场及各埠)两号总经理,惠顾诸君如愿代为经理,经售者,请与该两号接洽可也。”增加出品了大大包人丹,每包1元,玻璃瓶装的每瓶2角。民国5年,一度在河南路兆福里设发行所,但总经销仍由中法药房代理[3]。
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欧药品进口逐渐减少,中华制药公司在人丹制销过程中遇到了强劲对手日本仁丹的竞争压力。据海关贸易总册资料统计,民国3年从日本进口的仁丹和清快丸两种药品就有95094关平两。按当时每一关平两等于1.558元计算,约值15万银元。仁丹那时在中国的上海、天津、武汉三个地区都设立了中心推销点,每处分别掌管五六个省区的宣传和推销工作。上海地区是由该药房委托设在南京路上的东亚公司批售。东亚公司初设时名为东亚公司大药房。迁至河南路后,改称东亚书药局,兼批售日本书籍,而仁丹是东亚公司的主要推销商品。
前面介绍过,“东亚”公司除在报刊上刊登仁丹宣传广告外,还在车站、码头以及主要铁路沿线一带的居民房屋墙上或路牌上,都刷有“翘胡子仁丹”的巨幅广告,甚至在穷乡僻壤处也触目皆是。该公司还用赊销的方式将仁丹发货给各地经销店,赊销期限长达10个月左右,使各经销店不但有利可图,而且还可套用仁丹的货款,作为加强自己的经营实力。在日本仁丹的大量倾销下,上市不久的国产龙虎人丹一时无力与之竞争,几乎接近于淘汰的边缘。因此处在初创时期的中华制药公司一直亏损,其亏损金额达6万多元。加上陆费、沈忙于书局业务而无暇顾及制药工业,民国5年7月28日,黄楚九的资金已周转过来,两人便将中华制药公司的生财和原料作价2万元(不包括房产),回让给黄楚九,该公司又成了中法药房的附属企业,不过沿用中华制药公司的招牌。
重新盘回中华制药公司后,黄楚九用其他产品的销售盈利补贴人丹的亏损,同时,采取了多种经销手段与日本仁丹公司展开竞争:
一、大力宣传
他在各种报刊上大登广告进行宣传外,在各车站、码头和铁路沿线大做路牌广告,还别出心裁地想出了一个办法,雇用一些人,编成四五个宣传队,轮流分赴外地城镇,一边宣传,一边推销,在上海市凡是有“仁丹”广告的地方,都贴上“龙虎人丹”的广告。
每到一处城镇,还临时招揽一批儿童,身穿白衣,头戴高帽,敲着洋铜鼓,宣传人丹的效用,散发印有“此人丹,怀中宝,治百病,有奇效,宜四时,宜老少,旅行备,最灵妙”的传单,在公司的来往信函和使用的包装纸上都印上了“中国国民请服用中国人丹,家居旅行毋忘中国人丹”等广告语。
黄楚九还抓住夏令时机,将龙虎人丹与解毒药、驱蚊水等其他产品作为夏令必备卫生品配套出售。

图十 民国5年(1916年)长沙《大公报》7月第一版“人丹”广告
二、降低售价,扩大批发与零售价格的差距
中华制药公司在每年二三月间开始发货,将生产出来的人丹用船装运至江浙两省内地城镇,以寄售方式赊给各地经销店,至八九月份再派人去向客户结账。小包装人丹每包门市零售价为5分,60粒装每包门市零售价为1角,比日本仁丹略低。为了打开销路,尽量扩大批零差价,黄把人丹的批发折扣降低到按定价的2折,使经销店乐于推销。但尽管如此优待,还是竞争不过日本仁丹,到结账时实际销售数一般只有发货数的50%,年销量仅在300箱左右。
三、以销定产
民国23年,中法药房总经理由许晓初担任。他除了使中华制药公司添置设备机器外,还利用中法药房分店,扩大推销网络,采取以销定产等措施,使龙虎人丹的生产、销售逐年上升。经过这些努力,龙虎人丹终于打开销路,在上海走俏。由于黄楚九坚持发展中国民族制药工业品立场,随着提倡国货,抵制外货浪潮的兴起,龙虎人丹逐渐驰名全国,当时最多年销量达到1260箱。
商标纠纷案
眼看龙虎人丹销量大增,日商感到了“人丹”给他们带来的威肋。为了阻止龙虎人丹的竞争,他们控告中华制药公司制销“人丹”是“冒牌”的侵权行为,要求中国政府勒令其停产。面对日本公司的控告,黄楚九毫不畏惧,他聘请了上海著名律师与日商据理力争:“龙虎”是商标,“人丹”是药品,并无冒牌仁丹问题的存在。为配合法庭上的斗争,黄楚九还在报刊上接连刊登《人丹之发源》、《人丹之制造》等文章,使得龙虎人丹的爱国形象家喻户晓。

图十一 人丹与仁丹广告对比
1923年11月法院开庭,庭审结果,日商败诉。这场官司让黄楚九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当年便将龙虎牌和人丹及图案再度申报,于1925年获准注册,成为国内早期由政府认定的、规范的医药商标之一。
日本商人在法庭上失败后,又多次派人向黄楚九疏通,愿以巨额资金收购“龙虎”人丹的商标、品牌和经销权,均被黄楚九拒绝。由于双方各不想让,官司逐步升级,于1927年上诉到大理院(北京最高法院)。延宕近10年后,最终由内务部做出终审裁决,判定“人川”与“仁丹”两药各不想干,可以同时在市场上销售,创造了当时中国社会鲜有的胜诉案例。
黄楚九与日商打了10年的官司,所花的诉讼等费用超过107万。官司胜诉后,“人丹”的销路大增,名声也随官司的逐步升级而扩大,中华制药公司人丹的销售量逐年上升,公司也一反过去年年亏损的局面。龙虎人丹一方面树立国货的形象,另一方面效仿日本仁丹的市场路线,充分运用广告营销来扩展市场,同时运用法律来争取商标保护,在产品质量方面有其独到之处,最终成功的占领市场[4]。由于坚持发展中国民族制药工业品立场,随着提倡国货,抵制外货浪潮的兴起,龙虎人丹逐渐驰名全国。
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
抗日战争初期,中华制药公司将生产设备内迁到重庆,继续生产。但因原料来源困难,成本增大,产销极不稳定,企业陷入困境。
抗日战争胜利后,工厂回迁上海。中华制药公司脱离了中法药房,独立经营,由陈丰镐主持。为了提高质量,他将人丹处方作了改进。新处方成分为儿茶、薄荷脑、冰片、丁香、砂仁、桂皮、小回香、木香、人造麝香、生姜、胡椒和甘草等,并改进生产工艺。解放后,民族工业受到保护与重视,人丹生产有了发展。1952年1月与中国医药公司华东区公司(国药集团前身)签订龙虎人丹包销台同成为本市早期与国营医药公司订立包销协议的私营药企之一。

图十二 解放后的龙虎人丹广告更贴近劳动人民的生活
1954年,中华制药公司改称中华制药厂。1956年1月,中华制药厂被批准为公私合营企业。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上海医药工业的经济改组工作全面开展,从1957年起,先后有永星制药厂、哈巴特制药厂、正成、华粹磨粉厂、华英制药厂并入中华制药厂,以后人丹生产年最高产量达3万多箱。
1987年9月3日,江泽民同志到该厂视察,欣然题词:“发展医药工业,增加出口创汇”。

图十三 由中国进出口公司经销的银粒人丹
2009年,中华制药厂更名为中华药业有限公司,隶属上药集团OTC事业部,实施非处方药领域的战略聚焦。在上药集团引领下,以技术、营销、生产、管理的系统再造和集成创新,开始了企业新一轮持续发展。如今,“龙虎人丹”早已名扬海内外,多年蝉联“上海名牌产品“称号,成为中国在海外知名度最高的商品之一。
近年来,与老字号们一样,“龙虎”也与不同品牌和艺术家陆续展开一系列跨界合作,吸引更多的年轻人爱上国货。在今年端午来临之际,龙虎与“王的手创”联名推出了“龙虎人丹”香囊挂件,将贵州苗族非遗手工艺与龙虎人丹八味避疫粉相结合,憨态可掬的新产品在老字号博览会现场吸引了不少关注。

图十四 “龙虎人丹”X“王的手创”香囊挂件
备注:
[1] 王凡.“福尔摩斯”香烟巧做广告 挖苦逃跑的抗日将领.现代快报.2015/7/23
[2] 黄楚九和龙虎人丹.上海地方志资料库.2018/12/4
[3] 摘录整理自《上海第一家民族资本药厂龙虎公司》.上海医药志.2003/11/11
[4] "虎吃人头":清末民初"仁丹"与"人丹"之争.林美云.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报.2014年第2期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