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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则说”:“公天下”的现代解读 (48)

摘要“公则说”:“公天下”的现代解读 (48) ◆ 张长元 《论语》的《尧曰篇》共三章,其中一、二章谈到了“公天下”问题。第一章中有一句这样的话:“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

“公则说”:“公天下”的现代解读 (48)

◆ 张长元

《论语》的《尧曰篇》共三章,其中一、二章谈到了“公天下”问题。第一章中有一句这样的话:“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公则说”的意思是:公正公平就会使老百姓高兴。西汉戴圣在《礼记·礼运篇》中,将孔子这一思想发展为“公天下”:“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儿的“天下为公”,是指“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也。”孙中山在1924年2月《对驻广州湘军的演说》中,对“天下为公”重新进行了解释:“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天下为公”这四个字,因孙中山先生的推崇而为国人所熟知。这里,我们以孙中山先生的解释为本,谈谈对“公天下”的理解。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百姓之天下也。公天下,即天下公正、公平,即社会公正公平,这是自古以来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的社会状态。公正,即公平与正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平与公正是同义语,可相互替代。而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年-2002年,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则对公平与正义有所区分:“正义”是指衡量每个人正当所得的原则,而“公平”是指人们协商正义原则时所处的相互平等地位和一致同意 ,公平的正义理论“表达了正义原则在一种平等的原始状态中得到一致同意的思想”。对此,本文不作讨论。那么,在现代话语体系中,“公天下”的内涵是什么?我们借用我国政治学学者的研究成果来回达这个问题。

《世界人权宣言》(1998年10月,中国正式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是其组成部分。)第一条写道:“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这就意味着必须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就是人与人的地位平等,社会公平包括生存公平、产权公平和发展公平。生存公平体现的是人生存的基本权利,人作为社会存在应该享受基本生存条件,这是人类发展的基本目标。基本生存条件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就当前来说,就是吃、穿、住、学(教育)、医(医疗)的基本保障和享有劳动的权益。作为公民来说,这是一种权利;作为政府来说,这是一种责任,政府没有理由不履行这种责任,社会也不能允许一部分人剥夺另一部分人的生存权。产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与人的生命具有不可分割的产权,这就是个人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另一部分是除劳动力以外的各种资源的产权,这些资源主要是通过劳动、交换、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就后者而言,产权公平就是财产权利公平,只要是合法财产,不管公有私有,都受国家保护,不能被剥夺。发展公平是指公民应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发展权力以及履行相适应的发展责任。要实现发展公平,首先制度约束和公共品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例如,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行政资源的公平共偿,法律规则的公平约束等等。发展是一个具有时间维度的概念,基于此,发展公平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就是起点一样,平台一样,人人享有平等发展机会;过程公平是指发展过程中的评判规则是公平的,不偏不倚的;结果公平指的是人们参与社会活动之后获得的待遇、分配等具有公正性。对于三者的关系,在此我们不作讨论。由此看来,“公天下”还包含着诸多丰富的内容。

“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追求社会公平是人类的美好愿望。应该说,在孔子时代,是谈不上社会公平的,无论是生存公平,还是产权公平、发展公平,孔子所说的公平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公平,即统治者要平等地、公正地对待老百姓,这样老百姓就会高兴。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现代中国,生产力得到了空前发展,社会发展以追求共同富裕为目标,人们正在享受“公则说”的快乐,这是孔子不曾想到的。若孔子有知,会高兴地说“仁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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