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辽宁机构改革中的事业编制人员!
24年辽宁机构改革中的事业编制人员!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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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近期就24年辽宁执法机构改革发表了几篇文章,获得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好多网友私信要求作者讲一讲目前的情况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前景,下面就上述问题简单谈一谈。
一、目前的情况
1.截止本周,各地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全面铺开,有关机构职能划转已经基本完成,市级新成立的机构已经完成挂牌,相关内设机构和人员划转工作从本周一开始进行,动作非常迅速,预计很快就会完成调整。
2.本次机构改革的特点就是“只做不说”,各地文件虽然下发了,但都在保持消息封锁,基层人员根本不知道相关动态,处于满头雾水状态。
3.本次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实行“只出不进”的原则,但编制冻结力度与以往相比控制的比较松,目前仍有调整岗位的机会。
4.本次机构改革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但实际操作中却按一定规模缩减了行政编制数量,大概是缩编5%左右,事业编制人员暂时没有被缩减。
5.所有编制的人员,编制性质不变,原来是啥样,改革后还是啥样,别幻想转公或者变参公。
6.个别市由于市里主要领导任职情况不明,所以采取以拖待变的策略,只是名义上的改革,实际上基本不做大的变动,把实质性改革工作延续给了下任领导。
7.如果按照目前的改革趋势,6月份前全省肯定能完成改革工作,但效果如何,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大家不要过于关注文件是如何规定了,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期望值一定要定的低一些,原来咋干现在还咋干就好。

二,关于事业编制人员
1.本次改革在作者看来,至少短期内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幻想借此次改革改变编制性质,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2.本次改革编制是一次对体制内编制缩减的预热,行政编制人员都进行缩编了,难道还去幻想事业编制转行政编??哪有那么多好事?
3.本次改革事业编制性质实行编制性质冻结原则,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前的事业编什么性质,改革后依然什么性质,不会因为机构由事业单位变为行政机构而自动改变人员编制性质。
3.对于差额和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人员来说,唯一的好处就是上述人员的工资关系统一划转到新的行政执法队伍中,可以随着行政编制人员一同拨付工资而已,不用再考虑工资来源了,也就是这点优待了,别考虑会有其他好处。
4.由于新的单位属于行政执法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是不允许担任领导的,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来说,这就是一场噩梦,奋斗了一辈子最后却要让出自己的领导岗位,这滋味会很酸爽。
5.由于新的单位属于行政执法机构,所以基本不存在所谓的技术岗位或者技术岗位非常少,事业编制人员走技术职称晋级的道路也被堵住了,上升空间基本没有。
6.事业编制人员除了参公事业编制人员以外,诸如车补、绩效、行政津贴等任何福利待遇基本享受不到,虽然干一样的活,待遇将会有巨大差别,请各位事业编制人员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7.有网友询问以后会不会给一次内部考试转行政编制的机会,对于这个问题,在作者看来,不能说一点希望没有,但希望比较渺茫,因为行政编都在缩编,你能幻想大规模招录事业编制转行政编?
8.新的执法机构成立后,由于人员来源,编制性质,执法理念复杂,新的单位短期内会乱成一锅粥,请大家一定保持定力。
9.新的执法机构成立后,由于市级和区级的互不隶属,监管和执法相互制约,而且新机构属于纪检重点关注的对象,今后执法风险会非常大,请大家一定守住底线,保持初心,一定一定不要犯错误。
10.新的执法机构成立后,由于人员数量,办案水平,部门掣肘等因素,工作量会急剧增加,大家做好长期出外勤和加班的准备。

三、老生常谈的几点看法
1.由于编制冻结不是很严格,作者真心建议大家一定考虑清楚是否来新的单位,个人觉得事业编制人员还是去纯事业单位比较好,至少可以通过技术职称晋级。
2.事业编制的人员前景会越来越不好,强烈建议趁年轻尽早谋划考公等途径,别再幻想借改革转正式编制了。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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