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厘米的缝能钻出一个人吗?回顾2013年K8378次列车乘客失踪案
12.5厘米的缝能钻出一个人吗?回顾2013年K8378次列车乘客失踪案
#头条创作挑战赛#

今日的无锡站俯瞰
2013年10月12日凌晨1时28分,K8378次旅客列车(从上海开往阜阳)从无锡站(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的特等车站)准点发车,本务机车为配属于上海铁路局上海机务段的韶山9型电力机车(至蚌埠更换为上海铁路局南京东机务段的东风11型内燃机车——因为蚌埠至阜阳段铁路未实现电气化,司机乘务为上海机务段司机和南京机务段司机在南京站换乘),客车车底属于上海铁路局合肥车辆段,客车乘务由合肥客运段负责。按照运行时刻表,如果不晚点,列车将在9小时20分钟后抵达终点站阜阳站(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的一等车站)。

今日的阜阳站站台
由于是夜车,因此此时列车上的乘客大多都已进入梦乡,除了偶尔起夜上厕所的乘客和巡视车厢的列车员或者乘警外一片安静。伴随着列车在通过钢轨接缝时发出的有节奏的“吧嗒”声,鼾声在车厢内此起彼伏。

然而,这种平静在3时左右被打破,当列车刚离开南京站不久,某车硬座车厢的列车员室被一名30多岁的男子敲开,刚准备休息的列车员起身打开门后,男子急切地声称自己的妻子在2时30分上厕所,半个小时没有出来,担心在里面出了什么事情。
列车员听罢也觉得事情紧急,于是就掏出厕所的钥匙将被反锁的厕所门打开,结果厕所里一个人都没有,除了墙上还挂着一个女式提包。可是他明明在2时30分的时候目送妻子进了厕所的啊——而那个提包确实是自己妻子的提包,可人哪里去了呢?
“该不会跳窗了吧?”男子看到厕所窗上部开着的一道缝隙轻声咕哝了一句。

列车车厢厕所的气窗
“不会的,窗户的开口这么小,一个成年人根本出不去。”
男子用手比划了一下这道缝隙,点点头表示认可列车员的话。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列车员提出会不会是列车之前在南京站停靠时人已经下车了?因为按照规定,每当列车停靠车站时,车上的厕所一律停用,各车厢的列车员还要按规定将厕所门全部锁死,待列车开车后才会再度打开。

南京站
男子表示,自己自打妻子进厕所后就一直盯着厕所门,这门一直就没有打开过。但在认认真真将整列火车的座位车厢都找了个遍并确认车上确实没有妻子的踪影后(卧铺车厢和座位车厢的通道此时是锁死的,所以人不可能在卧铺车厢里),男子也开始认真考虑列车员提出的可能性了。而且他确实在列车于南京站停车时下车透了透气、在这段时间他没有注意厕所的情况,没准妻子就是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从别的车厢下了车,这也是说不准的。
于是男子带着这最后一丝希望在滁州北站下车,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就往南京赶。到达南京地界后就直奔南京站,向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站派出所报案,希望铁路公安帮助他寻找妻子。

南京站派出所
男子自称名叫杜某江,失踪的是他的妻子代某京。2011年杜长江带着妻子代某京连同弟弟和弟媳从阜阳老家来到无锡打工,2013年10月12日搭乘K8378次旅客列车从无锡回老家。2时30分、也就是列车从无锡站开出1个小时左右,代某京对杜某江说要上厕所,杜某江答应后目送妻子进了厕所,过了十分钟不见妻子出来,于是起身来到厕所门前,看到门把上面的提示“有人”,于是放心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

杜某江和代某京的婚纱照
一支烟抽完还没见代某京出来,杜某江准备起身再去看看,这时候列车出来举着扩音器报站:南京站要到了,要下车的旅客请做好准备。几分钟后,列车进入南京站停稳,杜某江又去看了一眼厕所,依然显示“有人”,于是他下车来到站台松快一下筋骨,又点了一支烟。然而,直到火车在南京站停车14分钟完毕于3时左右重新开车时,妻子依然没从厕所里出来,杜某江此时意识到情况不对,才去叫了列车员,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显示“有人”的列车车厢厕所门
……
在接到南京站派出所的汇报后,南京铁路公安处刑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本案立案调查——
当天晚上22时左右,一名南京站派出所的民警叫醒了杜某江,详细询问了一系列关于代某京的体身高、胖瘦、长相、体貌特征以及衣裤穿着等细节问题,杜某江均一一照实回答,随后这名民警随口就说了句:“那就八九不离十了,你跟我来吧。”
一辆警车将杜某江带到了距离南京站上行方向两公里的京沪线处,在那里,几名警察围着一只黑色的裹尸袋,其中一名警察指着裹尸袋对杜某江道:“杜先生,你去看一下,那个是不是你走失的妻子。”
经杜某江确认,裹尸袋里的女尸正是自己失踪一整天的妻子代某京。随尸体一起发现的还有一张签有代某京姓名的银行卡,卡背面的字迹经杜某江确认系代某京亲笔书写。尸检结果表明,代某京的直接死因系“坠车致颅脑损伤”。

这就是签有代某京亲笔签名的银行卡

代某京的尸检报告
根据杜某江的陈述,代某京系独自进入厕所,进入时厕所里也没有其他人,因此铁路警方确定代某京系自己从列车上跳下,应该是头部首先着地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可以排除他杀的可能。
对铁路警方的勘查结果,杜某江表示接受。但是他认为代某京一个大活人从火车上掉下来,铁路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通过律师向上海铁路局交涉赔偿事宜。对此,上海铁路局的法律顾问表示:火车上的窗户每一个都有安全保护设置,像代某京这样的成年人要想从窗户跳下去根本不可能。
“私了”不成那就只能“公了”,于是杜某江一纸诉状将上海铁路局告上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上海铁路局疏于对车厢安全的管理为由要求96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赔偿。
对此,上海铁路局选择了应诉,毕竟他们也想搞清楚一个大活人是怎么在厕所里掉下高速行驶的旅客列车的。
根据铁路警方的现场勘查,事故现场——车厢的厕所的门、窗以及其它设施均没有受到任何损坏:厕所的排风口是被封住的,由于没有着力点,不借助专门的工具无法打开,代某京显然不具备这种能力,何况排风口上也没有提取到代某京的指纹。

厕所被封住的排风口
另外一个可能翻出去的位置就是车窗,上海铁路局表示,厕所的车窗是特殊设计的,分上下两段,下段是固定的,只有上段可以翻折打开形成一条高12.5厘米的缝隙,这条缝隙只够小孩子翻出,然而代某京是成年人,是不可能从这里翻出去的。
最后一个可能的出口就是车厢的车门,上海铁路局这就更加不可能了,因为列车行进时这些车厢的门都是锁住的,钥匙又都在列车员的手里,调查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代某京获得过这种钥匙,现场和代某京尸体掉落的附近也没有发现钥匙,因此代某京也不可能是通过车厢侧门跳下车的。
杜某江请的律师在南京小有名气,他要求铁路部门对车窗缝隙是否能够钻出一个成年人进行测试,看看一个成年人是否能从12.5厘米高的缝隙中钻出,虽然杜某江本人并不相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上海铁路局表示没问题,随即在某天进行了安排:一名身高和身材都和代某京类似的女列车员充作代某京,在事发列车的厕所内拟通过那道车窗空隙钻出,结果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那名女列车员稍微一用力,就把脑袋顶出了窗空隙,紧接着就是两只胳膊,然后就是上半身,然后是腰——最终整个人成功地从这个空隙中爬了出来。

爬出12.5厘米空隙的女列车员(贞子的感觉有木有)
随后,一名比之前的女列车员体形壮一圈的男列车员再度进行尝试,结果虽然费了不少劲,但最终还是成功地爬了出来,尽管出来后的样子很狼狈。
据此,杜某江的代理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2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58条“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要求上海铁路局承担代某京跳车身亡的赔偿责任。
然而,上海铁路局对此表示完全不能接受,铁路局的法律团队认为:现场勘查明显表明代某京是在没有受到任何外来逼迫的情况下主动故意爬窗跳车的,作为一个心智完全正常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成年人(代某京显然是受过完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不是文盲),代某京完全可以预见到在高速行驶的列车上跳窗会有什么样的危险,但依然执意要这么做,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2条规定“如果伤亡是因为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58条规定“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最先接到杜某江求助的列车员回忆道:当厕所门被打开后,她是傻了眼,但杜某江却并没有什么惊讶的神色,还说了句:“该不会跳窗了吧?”好像已经预见到代某京会跳窗似的。
为了查清楚代某京为何要自己跳下火车,上海铁路法院宣布休庭,由南京铁路公安处继续补充侦查,南京铁路公安处要求杜某江如实供述他和代某京之间的夫妻关系,不得隐瞒,因为铁路警方现在怀疑代某京跳车是受到了来自外界尤其是来自亲人的刺激,否则在正常状态下是绝不可能做出如此不理智的行为的,所以杜某江必须说出他和代某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再三追问下,杜某江无奈,只好说出了实情:
原来,妻子代某京跟随他到无锡打工后因为杜某江忙于工作忽视了她,寂寞难耐就去其他男人这里“找温暖”,出轨她的一个同事男青年最终在某一日被提前下班的杜某江当场捉奸在床。动静闹得太大以至于街坊四邻议论纷纷,杜某江自觉无法再在无锡待下去,决定带代某京回老家离婚。对此代某京百般恳求杜某江原谅她这一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认为只要回去离婚,她干的丑事就瞒不住老家人,那她在阜阳老家也就社会性死亡了,但杜某江执意离婚,并在双方没有就此事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坚决将代某京带上了回阜阳的火车。一路上还担心代某京会跑掉,还特意让弟媳随行照看。没想到自打上了火车后弟媳就因为疲倦自己睡着了,全程打了酱油。
杜某江的弟媳证实,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和在候车室里,代某京不止一次地哀求杜某江,希望他放过她这一回,不要将自己的丑事告诉老家人。甚至代某京还试图“策反”自己这个妯娌,希望自己帮她逃跑,但都被严词拒绝。
据此,警方认为代某京的跳车动机或许是想要脱离杜某江和他弟媳(她妯娌)的控制,或许是觉得自己对不起丈夫,又或许觉得无颜面对家中双亲和年幼的孩子,最终选择钻出车窗跳下了高速行驶的列车,这一跳就送了自己的性命。到底为什么要跳车,也许只有死去的代某京自己心里清楚了。
事情搞明白了,杜某江依旧要求96万元的赔偿,拒绝庭外和解。最终上海铁路法院认为代某京作为成年人,且十分清楚在高速行驶的列车上跳窗会有什么后果,其死亡属于其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所以上海铁路局对此事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96万元赔偿的诉讼请求法庭不予支持,但要求上海铁路局对厕所车窗缝隙较大这一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另外,出于人道主义,上海铁路局以丧葬补助金的名义一次性付给杜某江人民币2.2万元,此案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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