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分行前高官举报领导后遭辞 目前仍然没工作
广发分行前高官举报领导后遭辞 目前仍然没工作
事实上,广发银行总行早有规定,分行领导实行年薪制后不得从分行领取工资、奖金。

图2为屈建国贪腐案发后,在法庭受审时的新闻图片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南) 贪污受贿 原行长被判死缓
2012年12月,屈建国被法院判刑。
珠海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屈建国贪污1635万余元,受贿1803万余元,以贪污、受贿罪判其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媒体报道,有同事称屈建国虽然有才,但同时也是独裁者,“不管什么规定,到他那儿就跟不存在一样,我们没人敢反对他。”
根据媒体已披露的屈建国案案情,屈建国在广发银行珠海分行不但唯我独尊,而且有很多高层、中层为其效劳。
据报道,2007年底,屈建国授意副行长汤某,通过制作全行员工虚假工资奖金发放表的方式,将当年没用完的工资、福利费额度套取。
随后,该行计财部总经理孙某安排人员以20多个支行和部门负责人名义集体开户,并以发工资等名义将钱存入小金库。2008年春节前,屈建国召开行长办公会,提出了给5个班子成员额外发奖金。“屈建国提议的,大家都不会拒绝。”汤副行长表示。
2008年到2011年期间,屈建国与副行长汤某等领导指使分行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多位总经理,以虚增员工年终奖等方法套取公款,以发放行领导“年终奖”等名义侵吞153万元。
2010年底,屈建国将该行计财部副总经理张某叫到办公室,以“九月存款奖上奖”等名义,提取200万元,作为部门负责人及下属支行行长的奖励。
巨额现金都是屈建国安排出纳抬到其办公室的,屈建亲自装钱封袋,而且还让部分领款人出具“阴阳收条”,签收超过实发奖金数额。
该行办公室副总黄某也是他的“御用中转站”。2009年,屈建国将格力公司的存款业绩挂在黄的名下,款项到账后由黄提现交给屈建国,其中535.5万元被共同侵吞。
在2010年12月召开的一次分行党委会上,屈建国提出要到北京师范大学攻读在职博士课程,但学费需要行里支付。参加会议的分行各党委委员无人敢反对,决议顺利通过。事实上,无论是人力资源部或者计财部都知道,该银行明确禁止学历教育等费用的报销。
诉讼过程
起诉珠海分行 要求恢复待遇
2013年6月,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对徐权与广发银行珠海分行的纠纷案一审宣判。
法院没有认定徐权遭遇打击报复,但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银行将徐权的工作岗位调整至监察保卫部,没有与徐权协商,其做法与法律不符,徐权有权拒绝。
因此,法院判决该行应与徐权协商确定重新安排,并根据徐权的资历、能力恰当安排其工作。
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上诉。2013年11月,该案二审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开庭。
徐权一方坚持一审时的观点,即当初银行在“双选”过程中程序违法。记者了解到,在二审庭审现场,银行方面也承认,当时并没有进行第二次“双选”。
原告律师 指银行文件非民主制定
徐权的代理律师何灿还提出,广发银行珠海分行2009年出台文件,将徐权的员工级别和待遇连降3级,这两个文件没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何灿律师表示,一审时,香洲区法院审理认为,徐权一方提出的情形不适用于劳动法中关于民主程序方面的有关规定,但实际上这两份文件的出台,与全行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至少我方认为是该走民主程序的。”何律师说。
因“案情复杂” 二审延期宣判
2014年2月17日,记者从徐权及珠海市中级法院获悉,徐权与广发银行珠海分行劳动纠纷一案二审延期宣判。
对于延期宣判的原因,徐权说,法院方面给出的理由是“案情复杂”。
2月17日,记者到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了解情况。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向法院有关部门询问后答复,当年的一审主审法官系外地借调来的,如今已经调走。由于该案案情复杂,且二审仍未宣判,目前还不便就此案具体情况接受采访。
对于二审延期宣判,徐权表示他目前只能等待。
银行说法 对调岗有异议 须在一年内提出
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称,2009年6月起,徐权的工资按经理级员工发放,徐权提出异议后,珠海分行在一个月后给徐权作出了书面回复,明确告知维持聘任徐权为经理级客户经理的决定。
因此,徐权未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期内对岗位变动提出异议,已不应再受法律保护。
之后徐权已到新岗位工作,并按经理级员工标准领取了工资,说明双方早已就岗位变动和工资变动达成一致意见,徐权现要求恢复其总经理待遇,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2012年2月6日,珠海支行与徐权经协商已经达成协议,给徐权补发工资及相应补偿,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徐权之后反悔并申请仲裁,由于徐权原在职的公司银行三部已经撤销,珠海分行2012年4月5日遂通知徐权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安排其到监察保卫部工作,徐权却拒绝报到、工作。
因此,银行认为根本不存在不给徐权安排工作的事实。
珠海分行表示,该行一直认为凡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珠海分行规定的,珠海分行都会一视同仁,不会对某个人另类对待。
指责原告 欲借官司不劳而获
针对此案,广发银行珠海分行办公室总经理谭友成曾对媒体表示,银行并非安排徐权做保安,保安早已外包给保安公司做,银行是安排徐权到银行的监察保卫部工作。
谭总经理表示:“监察保卫部也是个大部门,也有各方面的人才。原本是想等他来报到时再具体安排工作,但他一直没有来报到。”
珠海分行的代理人还特别提醒法官关注:2012年4月5日之前,因银行原因导致徐权没有工作,银行愿意承担徐权期间的工资,但2012年4月5日之后,徐权单方拒绝报到,责任由其自担。
代理人称,工资是员工提供劳动的报酬,员工拒绝工作自然无权获得工资,“恳请法院对此作出认定裁判,杜绝徐权假借仲裁、诉讼拖延时间、不劳而获。
最新进展 广发行前高管 目前仍没工作
记者了解到,因为和老东家之间的纠纷,徐权目前还没有工作。
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除了维权需要,徐权很少再和过去的老同事们联系。他说他不知道该信任谁,同时,由于他和银行之间依然有纠纷,也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到以前关系不错的同事。
徐权对《法制晚报》记者说,他如今已和当初的职业理想渐行渐远。如果胜诉,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选择回到广发银行珠海分行工作;如果败诉,这条维权路,他还会坚持走下去。
“说不上什么争气。可人这一辈子,总得让自己活得无悔。”徐权说。
文并摄/记者 王南
主编快评 管理结构薄弱 员工惶惶不可终日
当前银行等金融企业制度仍然实行的是“一长制”,行长权力过大,在官员与金融家两个角色之间飘忽不定。
徐权事件中,身为行长的屈建国长期为所欲为,权力过大且无人制约。为了自身利益或自保,珠海分行之中有大量为屈建国鞍前马后效劳的高层、中层。这一强大的实力,耐人寻味。
特别是,在屈建国已经被政法机关定性为腐败分子判处死缓并通过媒体公布了案情之后,在广发银行总行经调查发文要求恢复徐权工作的情况之下,珠海分行竟然隐瞒实情,试图和徐权签订补偿协议把人撵走。
这一情况说明,这家银行的内部管理制约体制趋于失灵。
法人治理结构的薄弱既会导致腐败发生,也让员工们惶惶不可终日,才华不得施展。同时,银行管理结构的完善,对金融稳定的关键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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